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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社区相关人员围绕社区公共事务和关乎社区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在社区展开广泛协商,并努力形成共识的基层民主形式。马克思主义协商民主思想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是其在中国生成的重要理论基础。中国城市社区协商民主实践经历了一个长期发展过程。按照不同依据可以将其划分为不同类型:如依据协商议事会层级结构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多层型协商和单层型协商;依据协商讨论结果是否纳入最终决策,可以将其划分为决策型协商和非决策型协商;依据协商的开放程度,可以将其划分为开放型协商和封闭型协商等。城市社区协商民主实践在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塑造现代理性公民、推动基层民主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然其也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这些困境主要表现在:从协商主体建设来看,主要是协商主体构成不合理、协商主体实质性不平等、协商主体民主协商意识不强;从协商程序性制度来看,主要是协商议题确定制度不健全、实施运行制度不规范、监督保障制度不完善;从协商平台建设来看,传统协商平台和网络协商平台建设都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推进城市社区协商民主实践发展的现实路径在于:在加强社区协商主体建设方面,优化协商主体构成,推进协商主体平等建设以及培育协商主体的民主协商意识;在完善社区协商程序性制度方面,健全协商议题确定制度,规范协商实施运行制度以及完善协商监督保障制度;在改进社区协商平台建设方面,要注重弥补传统协商平台的缺陷,摒弃网络协商平台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