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错案纠正体制改革研究

来源 :西南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angbadanwa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事错案给当事人和社会造成极大损害。有的错案使清白无辜的人承受数年甚至几十年的冤狱,遭受身体和精神折磨,有的错案枉夺无罪之人的性命,所有的错案都对蒙冤者的家人和其亲属带去无可挽回的伤害和痛苦,也都对司法公正及权威,对社会正义及和谐产生巨大挑战。虽然刑事错案不只是中国独有现象,我国也有防范刑事错案产生、纠正发现的刑事错案的体制机制,防范和纠正错案的体制机制一直在改革完善的过程中,但是,错案的产生仍然难以完全避免,错案的纠正仍然步履艰辛,错案带来的负面社会影响不容忽视。司法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完全杜绝错案发生基本不可能,因此,建立健全能够有效发现和纠正错案的体制机制,就是现实而理性的选择。我国拥有体系化的刑事错案纠正制度,这个体系的运行也算基本正常,通过这个体系纠正了不少错案,取得了一定成效。不过,我们深知在现实中,冤情申诉难,错案发现难,错案纠正更是难上加难,错案纠正体制运行仍然不顺畅,纠错成效有限,仍然有不少错案等待人们发现、正视和纠正。这需要进一步审视现行的错案纠正体制,进一步改革完善错案纠正体制。本文以200例刑事错案为样本,运用实例分析方法研究了刑事错案纠正的基本现状,并显示出我国刑事错案纠正的实际情况不容乐观。在日益注重人权司法保障的今天,刑事错案纠正的效果不是很理想。根据案例和统计数据显示,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依法纠正了一大批刑事错案,但整体的纠正数量仍然偏低,纠正比例不高;错案纠正耗时漫长,多数案件纠正依赖偶然性因素推动,甚至在外部因素介入的情况下才能纠正,纠正难度大;错案当事人长期申诉,付出代价极大,纠正效果难以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同,社会效果不理想。究其原因,最重要的是刑事错案纠正体制存在问题,致使错案难以得到纠正,需要予以改革完善。错案纠正体制主要包括主体制度、程序制度和监督制度三个层面。我国现行的错案纠正主体,就是办理刑事案件的主体,甚至在很多时候就是直接办理原先那件错案的机关、部门和人员,由他们来办理纠错事宜,“自我纠错”特点和色彩很突出。这种纠错主体设置,优势在于,这些司法机关、部门和人员熟悉原先的案子,往往容易了解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中的问题,只要真心诚意,本着专业、良知,就能够高效纠正错案;其短板在于,很可能错案就出于这些机关、部门和人员之手,自己纠错,理论上完全没有问题(所谓批评与自我批评,所谓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实践中却很成问题(所谓自己打自己的脸,甚至因纠正错案还可能导致自己被追究错案责任,再就是有不少人还可能因当年办案“有功”而获得了各种政治、经济利益,现在却要自己纠正错案,还要被追究错案责任,不仅要失去既得利益,还要承担进一步的法律责任)。因此,一些司法机关其实缺乏纠正错案的动力,有时候一些机关、部门和个人还成为纠正错案的障碍。申诉人虽然理论上、法律上有申诉冤情的权利,但申诉渠道并不畅通,申诉效果十分有限,更没有自己去纠正自己的错案的权力及能力。错案纠正主体制度确需改革完善。我国的错案纠正程序在形式上比较完整,从发现错案的程序(如申诉、接受申诉、法院和检察院主动发现“确有错误”的案件、接受监督而获得错案线索情况、通过媒体报道得知错案情况等),受理审查程序,决定再审程序,直至国家刑事赔偿程序等。然而,申诉权并没有切实保障,扣押截留申诉材料,申诉不被接受甚至石沉大海等情况较为普遍;“确有错误”的再审审查和启动条件十分严格,检察院和法院主动抽查、审查案件的常态化机制没有建立,通过检察院、法院主动审查案件而发现错案的情形实属少见;再审程序启动难,通过再审改变错案难,有时候再审本来是为纠正错案的,结果却成为一再阻挠纠错的程序机制(通过再审不断“确认”错案“没有错”);申诉案件的辩护尤为困难,辩护律师阅卷困难,调查核实过往的证据和事实困难,为蒙冤者伸冤很可能遭到人身威胁等。错案纠正程序确需改革完善。错案纠正的监督制度层面,检察机关也存在监督不力的情况,人大监督纠正错案的实例基本上没有,缺乏力度制约了刑事错案的纠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薄弱、人大监督制度存在局限导致了监督问题的存在。纠错监督制度确需改革完善。我国刑事错案纠正体制问题明显,成因也明了。笔者认为,我们需要适当借鉴外国错案纠正制度设计的经验,并从以下方面改革完善我国的错案纠正体制:主体制度层面,建立独立的刑事错案纠正机构,不再由司法机关自身纠正错案,完全避免由曾经办理过(疑似)错案的机关、部门、人员来接触、办理错案纠正事项;切实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增加当事人的申诉诉权,破除申诉阻碍机制,畅通申诉的提出、投递寄送与专递(转递)、接受、登记、审查、实质化调查处理、回复、复议、诉讼的程序体系;程序制度层面,落实立案受理登记、优化审查方式、改革或者破除“确有错误”的审查及启动再审的审查标准,确立“有可能属于错案的”错案审查及再审标准,确立仍然由国家公诉机关承担有罪证明责任的证明责任分配制度,仍然坚持“证据确实充分事实清楚”的有罪证明标准,仍然坚持证据和事实的疑点归利于申诉人的原则,建立审查公开制度、细化律师代理申诉和法律援助制度;监督制度层面,强化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完善人大监督制度。笔者期待,通过这样的改革,我国的错案纠正体制更成熟,更有效,由此实现减少、消化错案“存量”,减少、避免错案增量的目标,使“天下尽可能少冤”。须得说明的是,笔者文献资料有限,理论方面还不够系统成熟,论文中的改革方案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刑事错案的发生不可避免,错案纠正体制的完善一直在路上,建立起一套规范化、制度化以及长效化的错案纠正机制任重而道远,法学界和司法机关仍需努力。
其他文献
背景高强度聚焦超声(HIFU)治疗子宫肌瘤的疗效受多种因素影响,疗效预测一直是HIFU技术临床应用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其主要原因在于:1)治疗效果受到子宫肌瘤组织病理学差异如肌瘤内部平滑肌细胞数、胶原纤维含量的影响,但仍然缺乏术前可行的评价指标;2)基于T2信号强度的定性分类无法为评估肿瘤异质性提供准确的量化信息,用于预测HIFU疗效具有局限性;3)不同患者声通道组织以及肌瘤位置、类型、大小的差异
目的基于德尔菲法专家共识,初步构建麻醉恢复室临床护理路径,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临床验证和应用,探讨临床护理路径在全麻术后患者麻醉恢复期中的应用效果,为实施麻醉苏醒期护理提供参考。方法1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采用小组讨论,制定麻醉恢复室临床护理路径初稿,通过德尔菲专家函询法(Delphi法)构建麻醉恢复室临床护理路径。研究小组于2019年5~6月初步拟定麻醉恢复室临床护理路径表,并于2019年7~10月完成
背景:儿童伤口换药疼痛管理是伤口护理实践中经常面临的临床问题,从医学伦理及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儿童伤口换药疼痛亟待缓解。流行病学数据显示,我国儿童创伤发生率为10.8%~47.9%,总体呈上升趋势,提示我国儿童伤口换药及疼痛管理需求将进一步扩大。疼痛刺激可对患儿造成长期的生理、心理和行为影响,也可对患儿父母造成急性心理困扰,亦可对社会造成一定的经济和医疗负担。虽然伤口专科护理发展较为迅速,但医务人
目的:了解重庆市4—5年级小学生视屏相关因素、饮食行为、超重肥胖现状,分析视屏相关因素对其饮食行为和超重肥胖的影响,为小学生视屏行为、饮食行为和超重肥胖的健康教育和政策制定提供科学参考和针对性建议。方法:本次研究属于横断面研究,调查问卷主要包括小学生社会人口学信息(17个条目)、视屏相关因素(7个条目)、饮食行为(12个条目)。协调了重庆市31个区县内280余所小学中符合纳入标准的4—5年级学生参
目的:肝癌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生理健康的疾病,然而具体机制尚未完全清楚。抑郁是肝癌病人最常见的心理精神疾患之一。研究发现,与一般人群相比,肝癌患者抑郁的患病率增高,且抑郁与肝癌患者不良预后相关。转甲状腺素(TTR)是一种对机体生长发育和细胞代谢起重要作用的蛋白质,文献报道TTR在抑郁和癌症中显著下调。在前期动物模型中,我们发现与不伴抑郁的肝癌大鼠相比,伴有抑郁的肝癌大鼠肝脏中TTR的表达显著降低。于
目的:本研究旨在从营养的角度,分析重症脑卒中患者在院期间发生肺部感染的危险因素,为医务工作者预防和控制重症脑卒中患者肺部感染提供参考和依据。方法:本研究选择2019年8月到2020年2月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重症监护室(NICU)收治的重症脑卒中患者为研究对象,共纳入患者122例。收集患者一般资料、临床相关资料及营养相关资料,包括入院48小时内的急性生理与慢性健康(APACHE)II评分、格
目的:分析甲状腺术后增生性瘢痕形成的风险因素;构建甲状腺术后增生性瘢痕风险评估量表;评价甲状腺术后增生性瘢痕风险评估量表的预测价值。方法:第一部分:回顾性分析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在重庆市某三甲医院接受手术治疗的385例甲状腺癌患者的临床资料及术后增生性瘢痕发生情况。将发生增生性瘢痕患者作为病例组,未发生增生性瘢痕患者作为对照组,进行病例对照研究。采用单因素分析、二元Logistic回归
目的:1.编制适用于评估日间手术患儿主要照护者照护能力的问卷。2.了解腹股沟斜疝日间手术患儿主要照护者照护能力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及影响因素,为针对性的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3.探讨赋权式健康教育对腹股沟斜疝日间手术患儿主要照护者照护能力、焦虑情绪以及患儿术后康复的影响。方法:1.日间手术患儿主要照护者照护能力问卷的编制与信效度检验采用专家咨询和问卷测试的方法编制日间手术患儿主要照护者照护能力问卷。
目的:了解宫颈癌根治术后膀胱管理现状,检索、评价宫颈癌根治术后患者膀胱管理相关的国内外高质量临床指南、系统评价以及证据总结,并根据文献质量评价结果提取、整合高质量证据;基于现状调查及证据整合结果构建宫颈癌根治术后膀胱管理方案初稿;运用德尔菲法对方案初稿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宫颈癌根治术后膀胱管理方案,并对方案进行临床实证研究。以期为临床医务人员对宫颈癌根治术患者实施膀胱管理提供科学、规范、切实可
目的:1.调查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身体约束使用现状并从老年人、护理人员及医养结合机构角度分析其影响因素,为构建最小化身体约束方案提供临床依据。2.总结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身体约束预防及管理的最佳证据,为构建最小化身体约束方案提供循证依据。3.构建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最小化身体约束方案并进行适用性检验。方法:1.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身体约束的现状调查(1)身体约束使用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分析:通过整群抽样,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