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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融资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始显露出来。其中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对银行依赖过大,房地产融资渠道亟需进一步多元化。在此背景下,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作为一种切实可行的融资方式日益得到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的重视,且得到决策层的首肯,REITs破冰在望。由于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得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广泛存在于REITs的经营管理中,导致了REITs的脆弱性。理论和实践表明,市场机制无法实现最优选择,政府的监管对于REITs的发展十分重要。本文从市场准入、业务运作、风险防范、市场退出四个方面系统地进行了C-REITs的监管研究,在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监管经验,并分析中国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相应地提出了自己的监管构想。本文从组织形式、股权结构、受托人资格三个方面研究了C-REITs的市场准入条件,研究结果表明信托计划是C-REITs组织形式的最优选择,C-REITs股权应达到一定程度的分散,受托人资格应当严格规范。针对业务运作,本文就募集方式、管理模式、投资与主要收入来源、负债比率、收入分配等关键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监管构想。针对C-REITs运作过程中面临的委托—代理风险、机构管理风险、物业评估风险等诸多风险,本文认为可通过信息披露监管、对信托公司进行分类监管等途径予以化解。C-REITs的市场退出适用我国《公司法》或《破产法》的规定。研究结论对C-REITs的监管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