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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程序中,送达起到连接各项工作的功效,因此处于关键位置,其他制度无以代之。可以说,加强和完善送达工作,对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至为关键的推动作用。基层法院承担了大部分民事案件,而送达工作则占据基层法院民事法官的大量时间和精力。在实践中,基层法院民事案件送达难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法院的一大难题,是审判效率提高的桎梏之一,同时也妨碍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根据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我国送达制度中存在诸如送达规定不够细化、对送达主体未作出明确规范、送达地点规定单一不符合实际需要以及送达责任不健全等问题。经过对内蒙古西部地区部分基层法院民事送达状况及相关数据调查分析,发现我国基层法院民事送达中存在送达力量配备薄弱、直接送达地点规定单一且缺乏受送达人的配合、邮寄送达陷于形式、公告送达适用混乱、转交送达效率低下等问题,可见我国基层法院的民事送达难问题一直未得以真正解决。我国民事送达困境的形成有众多因素,具体而言,主要是由于我国送达制度尚不完备、人员流动频繁、民众的法律知识薄弱、法院的送达资源配置不健全及民事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建立等因素造成。同时,对域外部分国家民事送达制度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其送达经验,为完善我国民事送达制度提供参考。通过对我国民事送难现状及原因分析,笔者认为需要从制度完善、法院送达管理体制的健全及配套措施的跟进等多角度进行改进,即采取细化送达制度、完善现有送达方式、明确送达人员的范围、制定详细的送达流程、加强法院的送达配置等措施,从而提高法院的送达效率,最终实现民事诉讼活动能够依法高效顺畅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