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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问责作为行政问责制度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对责任政府的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它一般指的是指由公民发起的主张或指控政府及其官员责任的社会活动。公民问责的实施是责任政府建设的必要途径,也是当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向。公民问责制度的建设与发展有助于增强政府的合法性基础,有助于促进官民之问的互动,同时也有助于治理水平的提高及公民社会的发展。目前我国公民问责在学术上的研究和实践中的建设两方面都还处于起步阶段,问责文化、法律制度以及具体机制方面均需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本文通过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比较分析了国内外关于问责制度的理论与实践,最后通过综合分析的方法系统地考察我国当前的公民问责。在文章的结构上,本文在是基于“理论阐述——现状与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寻找解决方案”的逻辑框架指导下完成的。首先,论文的第一部分梳理了责任政府和公民问责的相关概念,对公民问责的理论依据、现实价值及其与责任政府之间的关系作出了理论说明。其次,第二部分介绍公民问责在国外的实践以及在我国当前的发展现状,在问责的主体、客体、法律以及机制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再次,论文的第三部分基于公民问责的组成要素分析了当前我国公民问责存在着的问题以及原因。当前我国公民问责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客体对象不清晰、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不足、公民问责的制度化程度不够、公民问责的机制不够完善。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为:问责文化不够成熟、问责的法律依据不足、问责的主体意识淡薄、官员的责任意识淡漠。最后一部分,本文认为具体的解决方案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去探讨。第一,培育问责文化,包括公民层面、政府层面与社会层面问责文化的培育。第二,完善法律体系,包括制定法律以确认公民问责制度和完善法律以明细公民问责的细节两方面。第三,建设具体机制,涵盖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完善公民问责的渠道、完善政府应责的相关机制、完善公民问责的权利保障机制、完善公民问责的社会援助机制五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