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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 通过对5-14岁儿童青少年的人群调查研究,分析该人群的散光分布特征,评估儿童青少年散光的相关影响因素。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横断面调查研究方法。收集2011年9月至2016年3月期间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儿童体检中心进行健康体检并同意加入本研究项目的儿童青少年525名。对研究对象进行睫状肌麻痹下电脑验光,测量其身高、体重、三围,并对其父母进行非睫状肌麻痹电脑验光。收集青少年儿童年龄、性别、父母资料等信息,通过秩和检验、卡方检验及Logistic回归分析等统计方法分析儿童青少年散光状态以及相关信息。 主要结果: 在收集的525名研究对象中有443名参与了睫状肌麻痹验光(84.38%),排除散光参差后纳入分析的研究对象共438人,平均年龄为9.43±2.04岁,其中男生275人(62.79%),散光(≥0.5D)人数为260人(59.36%),儿童青少年的体型以正常为主(61.28%),其次为肥胖(24.70%)。散光类型以顺规散光为主(73.85%),斜轴散光其次(22.69%),逆规散光比例最低(3.46%)。散光屈光度在0.50-1.00D者占80.77%、1.25-2.00D占11.15%、>2.0D占8.08%。不同性别柱镜屈光度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 0.125,P=0.723),但≤7岁的儿童青少年的高度数散光的比例相对更高(19.51%,χ2= 14.523,P=0.024),散光儿童青少年中肥胖比例更高(χ2=6.347, P=0.042);不同性别及各年龄组散光轴向分布差异也无统计学意义(χ2= 3.104, P=0.212;χ2=10.578,P=0.102)。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中,在校正年龄、性别与体型后,母亲散光度数越高,儿童青少年患散光的风险明显增加(OR=2.21, 95%CI=1.12-4.38,P=0.023);但父母散光人数与儿童青少年散光的相关性未达到显著水平。在父母均接受了非睫状肌麻痹下电脑验光的204名儿童青少年群体中,儿童青少年的散光检出率均高于父亲和母亲;与双方父母均不患散光的儿童青少年相比,父母双方中一方患有散光的儿童青少年散光检出率更高(50.00% vs 69.7%,χ2=7.484,P=0.024)。 结论: 本研究中接受健康体检的儿童青少年的散光检出率为59.36%,类型以顺规散光为主,肥胖儿童青少年的散光检出率较正常体型者更高,母亲的高散光度数可能是儿童青少年患有散光的危险因素,父母任意一方患有散光的儿童青少年较父母双方均无散光的儿童青少年而言,其散光检出率更高。然而这一危险因素对散光的影响机制尚需要进一步的纵向研究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