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年)是德国历史上最为重要、最具影响力的宗教改革家、思想家和神学家,他的宗教改革轰动了欧洲,也影响了世界,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领域,引起了极大的震撼。婚姻改革是宗教改革的重要构成部分,路德在他所著的不同文献里,提出了自己有关婚姻问题的见解,在理论上给予那个时代以启发和指导。被路德点燃的宗教改革,从德国开始犹如星星之火一般,形成燎原之势,蔓延至整个欧洲大陆,改变了后来整个世界的基督教格局。由于路德在改革过程中与天主教教廷的长期对抗,人们习已为常的视路德为一位和天主教格格不入反叛者,随着后来人研究的不断深入,这种误解似乎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澄清,事实上,路德的神学在很大程度上一脉相承于天主教,他的神学基础和神学框架,也根植于天主教大传统之内,并没有彻底脱离基督教的传统而另立门户。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已经发展了 2000多年甚至更久,到宗教改革时,也已有着1500年的历史,在16世纪的宗教改革时期,基督教的神学体系已经非常完备,其神学核心、神学联系、以及整个神学体系的构架都已定型。在这样庞大神秘的神学体系里,规定了几乎所有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路德的神学以及的他的婚姻神学,就建立在其上,并包含于其中。为此,要想真正明白路德婚姻神学的本质,必须先回归到基督教整体的大传统里面。不同于当下普遍存在的单从婚姻表象或从婚姻神学的某一个点出发来讨论路德的婚姻神学,本文将这一单独的问题放置在基督教庞大的神学体系之中,以基督教宗教最为核心的概念——创造论、圣餐论、教会论以及十字架论——作为切入点,对路德的婚姻神学进行尽可能全面和深入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