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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会计准则是一把双刃剑,上市公司合理的运用,能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反之则会成为盈余管理的“帮凶”,扭曲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近些年来,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越来越严格,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行为非常普遍,尤其是对于ST上市公司来说,因为急于扭亏为盈,更是在盈余管理上大做文章,资产减值准备就是他们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之一为了遏制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现象,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一规定引起了轩然大波。该规定是否能够达到政策制定者预期效果,新准则中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包括长期资产减值与短期资产减值)能否遏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愈演愈烈之势,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成为我国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争论的热点话题之一。在此背景下,本文专门针对具有更强烈盈余管理动机的ST公司,探讨新准则对其盈余管理的影响效果。本文采用理论研究的方法,阐释了资产减值的相关理论,分析了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特点,并对比分析了国内外资产减值准则。本文选择了修正的JONES模型,运用了实证研究方法,专门针对急于扭亏为盈,有着强烈盈余管理动机的ST上市公司,证明新准则对其盈余管理产生的客观影响成效。实证结果表明,ST上市公司确实存在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但由于准则变迁,他们逐渐放弃了长期资产减值这个惯用方法,计提和转回短期资产减值准备成为新“宠儿”。这说明,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改善了ST公司盈余管理的现象。但资产减值只是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一个手段,2007年新会计准则的诞生,使这个手段成为了历史,但若要更好地控制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建设任务仍待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