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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婚恋问题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不仅关系学生自身的健康成长,而且关系学校的平安稳定、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的和谐美好。由于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尤其是高等教育形势的深刻变化,教育部2001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放开了年龄与婚姻的限制,2005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除了“禁婚令”,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2007年颁布的《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解除了“禁育令”。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不仅进一步理顺了教育规章与国家法律的关系,也充分体现了社会对大学生合法权益的应有尊重和关照。调查显示,近年来虽然在校大学生婚育现象极为罕见,但不文明恋爱、同居、混居、援交、一夜情等现象明显增多,因情自残、自杀现象偶有发生,既影响大学生自身的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也给高校安全稳定带来了很大压力。不少高校虽然及时修订了校规,废除了禁止大学生结婚的相关条款,但并未根据大学生婚恋日趋生活化、常态化的新形势,进一步转变教育理念、完善教育内容、丰富教育载体、健全教育机制,这在相当程度上放纵甚至助长了大学生不文明恋爱行为的发生。大学生婚恋教育属于人类社会实践的重要方面,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门。在高校目前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婚恋教育从理论到实践两个层面都处于较薄弱状态,存在着婚恋教育的缺失与乏力现象,这直接影响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不利于大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加强大学生婚恋教育研究,有利于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综合性;有利于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婚姻观、生育观、家庭观,帮助他们妥善处理婚恋与事业、现实与未来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