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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1日,武汉三个制售假药的窝点被央视曝光,其在社会上已造成了严重危害。造假团伙负责人在接受警方询问时交代,借助于通过竞价排名的推广,他的假药才能在短时间内遍布全国。这一次又让竞价排名处于风口浪尖之上。对搜索引擎来说,竞价排名是其主要赢利点,对商家来说,则是其进行宣传推广的工具。在商标法领域,商家如果选用关键字不当可构成商标侵权,搜索引擎厂商如提供诱导和帮助行为则可能构成间接商标侵权;如果把其他企业的名称选作关键字则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究其本质,竞价排名属于广告,存在很多广告侵权问题。竞价排名已经成为搜索引擎企业健康发展的隐忧。许多法律学者已经注意到因竞价排名产生的法律问题,相继有一些文章发表。其所讨论的问题仅局限在竞价排名的某一法律方面,并没有对竞价排名进行系统的法律研究。因此,本文在以前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竞价排名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讨论,以期为完善我国现行法律对竞价排名规制的不足提出一点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总之,竞价排名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其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我们既要接受其给我们带来的方便也要解决其出现的法律问题。现行法律已不能实现对竞价排名的有效制约,因此,我们要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并针对新暴漏出的问题制定专门的法规,实现对竞价排名的良好规制,进而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