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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证券市场的全球化,各国各地区的证券交易日益交融,跨国的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越来越普遍。当前,我国为了构建繁荣稳健的证券市场,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通过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建立上海股票市场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等一系列举措不断提升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随着我国各项金融促进政策的出台,国内证券市场上的涉外证券交易数目和交易额势必越来越多,涉外证券的纠纷也会接踵而来。如果出现涉外证券纠纷,就容易产生法律冲突问题。在面对涉外证券纠纷时,如何解决法律冲突问题成为处理纠纷的关键。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涉外证券纠纷,维持正常的证券市场发行和交易秩序,保护证券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正确适用法律,合理判决涉外证券纠纷案件,迫切需要完善相关立法,设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适用体系。本文以涉外证券侵权纠纷为例,运用比较法、实证法、案例分析法和法解释学方法展开研究。全文总共分为六个部分,包括导言、第一章至第四章以及结语部分。各部分的主要内容如下:导言部分作为全文的引入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研究的现实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方法。第一章从涉外证券的含义入手,探讨何为涉外证券。然后论述了参与涉外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主体,进而列举这些主体间所形成的错综复杂的民事法律关系。最后,将上述主体间复杂的关系划分为侵权关系、物权关系和合同关系三大类,并引入本文的重点研究对象——涉外证券侵权关系。第二章承接上文,首先以“侵权”二字为中心对证券侵权关系展开具体论述。涉及到证券侵权关系的含义、特征和具体表现形式。然后重点阐述了各国在证券侵权的标的范围、当事人资格、归责原则及因果关系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冲突。第三章对美国处理涉外证券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体系进行了剖析。美国主要通过冲突法规范和证券法的直接适用法处理涉外证券侵权案件。在冲突法规范中,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经历了从法院地法到侵权行为地法再到最密切联系地法的发展历程。而在证券法直接适用法体系中,美国的司法实践赋予了证券法过度的域外效力,打击证券欺诈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占用大量司法资源,增加了美国司法系统负担。第四章对我国构建涉外证券侵权关系法律适用体系提出建议。首先,论证了构建涉外证券侵权法律适用体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分析了我国关于涉外证券侵权的法律规定现状。然后,在借鉴美国经验的同时,结合本国的具体情况,从法律选择方法和具体规范两个方面提出了自己对构建涉外证券侵权法律适用体系的建议。其中,在法律选择方法中,提出了直接调整和间接调整两种方法;在具体规范中,针对间接调整方法,提出了对我国冲突法规范和实体法规范的建议。结语部分,笔者就本文的主要观点进行了归纳总结,指出我们不仅要推动缔结证券方面的双边条约、多边条约及国际公约,更要完善本国法律冲突规范和证券实体法规范,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涉外证券侵权的法律冲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