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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承西汉和新莽,在中央确立了太尉、司徒、司空的三公制。这一制度从光武帝建武元年(公元25年)确立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始,中间经历了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的改名后正式确立为太尉、司徒、司空,至献帝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被废除止,共存续了 184年,几乎贯穿整个东汉王朝,共产生了 225任、155位三公。其中太尉77任,66位;司徒69任,64位;司空79任,73位。三公作为中央职官的核心成员,地位尊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作用巨大。能够出任三公,可以说是人臣之极。在东汉,中央官和地方官都可以有机会迁任三公。就中央官来说,现任三公之间可以相互转任,而卸任三公也可以直接出任;太傅、将军等高级官员和相对低级的九卿及其下属职官也都是三公的来源途径;其他诸如司隶校尉、长乐宫和永乐宫官等也有机会迁任三公。就地方官来说,州牧、郡守、县令都有直接迁任三公者。除此之外,有个别者是以有爵无官的身份而迁任三公的。三公迁任途径的多种多样,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朝廷对于三公选任的不拘一格。纵观东汉全部三公的任命情况,与西汉相比,可以从中发现一些有趣或特殊的现象,显示出一定的特点。一是个人累登公台,少则两次,多则达六次。二是拜公封列侯者仅寥寥数人,这与西汉武帝以来的拜相封侯的“旧制”大相径庭。三是录尚书事,一些三公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参与到中枢机构中。四是有个别三公被任命时并非正式,而是以他官身份代行公职,并持续到任职结束。五是在正常的三公任职体系之外,会因为某些特定事情而临时任命三公。六是累世三公,即三公的家族化,共涉及到23个不同的家族。三公地位无比重要,在实际政治生活中,皇权对三公的任命也受着多种因素的影响,有着各种各样的考量。如在征伐频繁的王朝初年和末年,三公多见因军功而任命者。此外,大部分时期选任三公的常态都是从经明、行修、有能之士中选拔。但是,也有一些非常态因素影响着对三公的任命,如阿附权贵、高訾买官、恢复旧制和稳定秩序的需要、带有人情色彩的回报或补偿、权臣当道等等。东汉对于三公的任命有一套流程,同样因各种原因而要免去三公之职时,也有相应的程序要走。相对于迁任的多种途径,三公的离任也是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其中有因迁任他官而离任者,有薨于任上者,有因老病免官者,这几种情况更多的是由于正常的任命或自然因素的影响。而三公因灾异被免和因罪过被免则牵涉到的不仅仅是灾异或罪过本身,还有很多的政治因素在其中。除此以外,也有因其它原因而被免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