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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因“亡者归来”而得以昭雪的“佘祥林杀妻案”震惊了整个中国社会。一个案件的错误判决,导致无辜者成为被告人,遭受了长达11年的牢狱之灾。本以为这个现象已经足以骇人听闻,然而,2010年的“赵作海杀人案”、2013年的“浙江张氏叔侄杀人案”也分别以“亡者归来”和“真凶再现”的方式被纠正。2014年,“呼格吉勒图奸杀案”虽然最终也以“真凶再现”的方式被纠错,但案件的被告人、当时年仅18岁的呼格吉勒图却早在1996年就已经被执行死刑。刑事错案的不断曝光,导致错案问题已不再是简单的个案问题或是司法问题,而成了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刑事错案的严厉声讨。刑事错案问题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现象,由此也引发了笔者对生命权和刑事错案的相关思考。在中国法治建设的背景下,中国当代的刑事错案呈现出怎样的特征?这些不断出现的刑事错案对我国当代社会将产生什么影响?我国刑事错案的发生机理是什么?防范错案的基本路径有哪些?这些是笔者撰写硕士论文的动因。本文紧密结合三则典型错案案例,分析刑事错案的特点以及对我国当代社会造成的影响,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我国当代社会错案产生的主要原因,并提出减少和预防错案的相应对策。本文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各部分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第一部分,从厘清刑事错案的概念等基本问题入手,确定本文所要研究的基本对象——刑事错案,并选定我国当前社会曝光度最高的死刑错案为主要案例;通过对“呼格吉勒图奸杀案”、“浙江张氏叔侄杀人案”、“佘祥林杀妻案”三起案件和案情的回顾,揭示我国当代刑事错案的共同特点,并分析错案对我国当代造成的多方面的社会影响。第二部分,结合上文所选取的三个错案案例来探究我国刑事错案的发生机理。该部分主要从社会学的视角出发,结合我国当前的制度、环境、文化等因素,对刑事错案的产生原因做了详尽的分析,为下文提出防范错案的基本路径和具体对策做好充足的铺垫。第三部分,针对第二部分所提出的错案发生机理,提出防范刑事错案的基本路径,包括树立司法正义的法律价值观、取消公检法“联合办案”制度、司法工作与社会舆论相互协调、提高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地位、完善错案发现机制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