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的宪法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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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是一种新事物。在中国已经有超过1750万的人在使用博客,其影响力不容小觑。但是许多人还不清楚博客是什么,本文从宪法学的角度出发,对博客进行探讨。首先,介绍博客的发展历程,介绍什么是博客。从宪法的角度看,博客就是集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出版自由于一体的表达自由。作为表达自由的新方式,与传统媒介相比,它有广泛性、即时性、去中心化等特点;与BBS相比,它有理性化、功能强大、稳定性等特点。博客的这些特点给我们带来了挑战,这种挑战既有好的一方面,也有不利的一方面。好的表现为:强化表达自由的经典宪政价值和使公民新闻出版自由有所发展。而博客带来的严峻挑战则表现为:与隐私权、名誉权等其他权利相冲突;与国家秘密、社会利益等国家权力相博弈。我们国家该如何应对博客呢?我们应根据其带来的挑战作出对策。首先,重视博客的宪政价值,应该以民主为总目标,以保障为主、限制为辅,法律明确规定、限制具体为原则;其次,在民主这个大原则下区分不同情况应对博客:价值协调,适用利益均衡原则;与权力博弈,适用比例原则;与现有法律相调适,不能盲目立法,应该以现有法律为依托。再次,在具体的做法上,还可以借鉴如下方法:鼓励、游说;鼓励行业自治;着重对几个大的博客网站(ICP)的监督与引导等等。总之,博客的监督与引导,应该以民主为目标,做到对民主的承诺,谨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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