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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直销是上世纪20年代出现的一种新型营销模式,是指没有在固定零售点,通过直销商面对面的将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给顾客的一种销售方式,根据其组织方式和计酬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单层次直销和多层次直销。直销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进入中国内地,曾一度蓬勃发展、势不可挡,对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员就业等问题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但由于小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样的商业模式,出现了大量的变相传销及非法传销问题,加上中国市场经济发育的不完善和相关法规的滞后,产生了大量经济与社会问题。虽当时出台了较多通知、文件对此种形象进行严格控制,但收效甚微。据此,我国政府在1998年对直销业全面封杀,禁止当时所有直销企业经营并停业整顿。禁止直销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并成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的一项内容。根据入世承诺,我国要在入世后3年内,取消对“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的限制,重新开放直销市场,制定有关直销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后分别于2005年12月1日、11月1日分别出台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两部条例的颁布是我国重新开启、正式规范直销市场的标志。5年来,《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对于国内外企业在华合法有序经营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支持,为我国直销业健康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更为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与繁荣贡献了力量。但就目前中国直销业的监督及立法的现状看来,仍存在很多问题,例如:直销员的招募、培训与规范,直销服务网点的改进,直销企业内部监管机制的建立,建立直销专门监管机构,开放多层次直销市场及法律监管问题的探讨,等等,都是非常值得研究及探讨的问题,对促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亦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深远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