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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公平正义底线的法律,通过保护权益,惩戒犯罪来实现社会秩序的维护功能,“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是司法追求的理想,然而现实中错误却经常发生的,当一个勤奋正直的好人被拷上脚镣,当一个凶残暴虐的坏蛋逍遥法外,这些都使得人们对司法的正义和权威产生深深的怀疑。近年来,网络爆红的杜培武案、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赵作海案等等都刺痛这国人的心,促使我们反思国家的司法体制,寻找错案产生的原由。然而在这之前,需要对错案有清晰明确的认识。之前学者对错案的定义有客观说、主观说和主客观统一说,但是这三种说法各有自己的缺陷,需要给错案一个更加全面科学的定义,之所以非常重视错案的定义,是为了澄清当前错案一词使用的混乱局面,明晰衡量错案的标准。同时对错案进行定义的过程也是对错案进行分析的过程,这样的过程有助于认识错案的本质,把握错案的产生的规律,从而为防止错案的发生寻找出路。遵循这样的思路,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主要探讨错案的内涵和外延,从逻辑学的角度,对错案的概念进行分析,澄清以往定义的误区,区别错案和冤案、假案以及疑案和可争议案件,重新给错案以全面科学的定义。错案就是形成于诉讼程序(刑事案件以立案为标准)开始之后,针对一个生效的实体性判决,存在足以影响审判结果的认定法律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使得当事人没有得到司法的公平对待。从而回答了错案是什么。第二章主要从错案产生的原因入手,从证据错误、推理错误和适用法律错误三个方面寻找产生错案的原因。从而回答为什么的问题。第三章是探讨错案的标准是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真实,因为过去的事实无法再现而且过分追求客观事实反而会诱发刑讯逼供等不法手段。第四章回答怎么办的问题,从保障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健全司法体制和优化司法环境等几个方面针对错案的预防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