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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公众对湿地保护的关注程度不断提升。乡村小微湿地作为一类重要的生态用地,其生态环境的状况以及生态功能的稳定将直接影响到美丽乡村的建设进程。2018年,中国政府在《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上首次提出《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决议草案,乡村小微湿地的保护与管理正式进入人们的视线,各地纷纷开展小微湿地治理的探索。农民作为小微湿地治理的直接利益相关者,他们的参与意愿对于小微湿地治理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基于湖北省3个地区的600份农户调研数据,基于计划行为理论,构建了农民参与乡村小微湿地治理意愿的分析框架。在衡量农民对小微湿地治理的参与意愿的基础上,探索农民参与类型以及参与程度的影响因素,试图为乡村小微湿地治理机制的完善以及公众参与意愿的提高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通过研究分析,得到以下结论:
(1)农民愿意进行乡村小微湿地治理投资的比例为53%,平均值为53.98元/人·年;农民愿意进行乡村小微湿地治理投劳的比例为48%,平均值为11.26小时/人·月。(2)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变量显著影响农民投资意愿,其中,乡村小微湿地生态功能重要性、农民参与乡村小微湿地治理必要性、朋友规范影响程度、经济条件允许程度、性别和年龄等变量为其显著影响因素。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变量显著影响农民的投劳意愿,其中,朋友规范影响程度、经济条件允许程度、身体状况允许程度、环保知识掌握程度、经营耕地面积为其显著影响因素。(3)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变量显著影响农民的投资程度和投劳程度。其中,乡村小微湿地生态功能重要性、朋友规范影响程度、乡村小微湿地存在问题感知和经营耕地面积为投资程度显著影响因素,农民参与乡村小微湿地治理必要性、朋友规范影响程度、劳动技能胜任程度、乡村小微湿地存在问题感知、性别、年龄、人均家庭收入为投劳程度显著影响因素。(4)农民的参与意愿具有异质性。不同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人均家庭收入、经营耕地面积的农民在乡村小微湿地治理参与类型和参与程度上具有显著差异。
根据文本得出的结论,为乡村小微湿地治理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乡村小微湿地治理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农民对于乡村小微湿地的认识,帮助其意识到小微湿地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唤醒农民的主体意识,帮助农民认识到自己在湿地治理实施过程中的价值与意义,使其积极投身乡村小微湿地的治理工作。(2)大力营造乡村小微湿地保护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营造浓厚的保护湿地资源氛围,加强农民参与的法律和制度建设,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提高农民的参与热情,避免农民出现“搭便车”的心理。(3)提高农民的参与能力。通过技术培训的方式加强农民对于生态文明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进行乡村小微湿地治理工作的技能培训。(4)丰富农民参与乡村小微湿地治理的形式。完善乡村小微湿地治理整个过程的信息公开途径和形式,运用新媒体手段,畅通信访与投诉渠道,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建立相应的公众参与平台。
(1)农民愿意进行乡村小微湿地治理投资的比例为53%,平均值为53.98元/人·年;农民愿意进行乡村小微湿地治理投劳的比例为48%,平均值为11.26小时/人·月。(2)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变量显著影响农民投资意愿,其中,乡村小微湿地生态功能重要性、农民参与乡村小微湿地治理必要性、朋友规范影响程度、经济条件允许程度、性别和年龄等变量为其显著影响因素。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变量显著影响农民的投劳意愿,其中,朋友规范影响程度、经济条件允许程度、身体状况允许程度、环保知识掌握程度、经营耕地面积为其显著影响因素。(3)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变量显著影响农民的投资程度和投劳程度。其中,乡村小微湿地生态功能重要性、朋友规范影响程度、乡村小微湿地存在问题感知和经营耕地面积为投资程度显著影响因素,农民参与乡村小微湿地治理必要性、朋友规范影响程度、劳动技能胜任程度、乡村小微湿地存在问题感知、性别、年龄、人均家庭收入为投劳程度显著影响因素。(4)农民的参与意愿具有异质性。不同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人均家庭收入、经营耕地面积的农民在乡村小微湿地治理参与类型和参与程度上具有显著差异。
根据文本得出的结论,为乡村小微湿地治理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乡村小微湿地治理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农民对于乡村小微湿地的认识,帮助其意识到小微湿地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唤醒农民的主体意识,帮助农民认识到自己在湿地治理实施过程中的价值与意义,使其积极投身乡村小微湿地的治理工作。(2)大力营造乡村小微湿地保护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营造浓厚的保护湿地资源氛围,加强农民参与的法律和制度建设,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提高农民的参与热情,避免农民出现“搭便车”的心理。(3)提高农民的参与能力。通过技术培训的方式加强农民对于生态文明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进行乡村小微湿地治理工作的技能培训。(4)丰富农民参与乡村小微湿地治理的形式。完善乡村小微湿地治理整个过程的信息公开途径和形式,运用新媒体手段,畅通信访与投诉渠道,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建立相应的公众参与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