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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革命以来,基于化石能源的经济系统排放的温室气体是引起近100年全球气候变暖的元凶之一,同时,全球任何一个国家均不能避免气候系统变化带来的诸多负面影响。作为当今温室气体最大的排放国家,中国在减缓气候变化和发展经济上的挑战和机遇并存。
国际气候谈判即将催生新的气候制度,为项目型碳减排机制-清洁发展机制(CDM)带来了改革的契机。其中,行业型碳减排被认为是一种在后京都气候制度中能够被发展中国家接受的减排工具。中国应当利用在CDM的开发经验和比较优势,为后京都时代的碳减排机制作好战略部署。
论文归纳并比较了国际气候谈判中不同的行业型碳减排,界定了论文拟讨论的行业型碳减排机制,即一种在特定行业部门或地区中,由发展中国家国内气候和可持续发展政策推动的温室气体减排活动。
论文对中国分省和主要行业二氧化碳(CO2)排放格局和趋势进行了分析,基于现阶段国内节能目标估算了分省和分行业的CO2减排潜力;对CDM的地区分布格局、行业分布和技术转移及能力建设诸方面进行了定量和定性的影响评估,指出了CDM在实践中的缺陷。研究认为,中国在分省和分行业上有巨大CO2减排潜力,但CDM仅承担了有限减排空间,因而实施行业型碳减排机制以改进CDM是必要的。进而,论文分析中国气候和能源政策制度结构、CDM治理和市场参与者结构,论证了在中国实施行业型碳减排具备可行性。
基于上述分析,论文提出在中国建立国家或区域级别的行业型碳减排机制的框架体系,其中包括管理结构、技术支持、资金支持和评估指标诸四个方面。论文认为,通过实施该机制,能够有助于中国产业结构向低碳经济转型,进而协助中国完成节能任务、促进温室气体减排和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