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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法则及其在事实认定中如何运用的问题,由于近年来中国法治化进程中的一些典型案例而凸显出来,并引起广泛关注。经验法则的适当运用,有助于事实的认定,有利于产生公正的判决结果。如果未能对经验法则的属性和作用有正确的认识,容易造成不同的法官对于经验法则是否应该运用、如何运用的评价不同,从而造成类似的案件却有不同结论的情况发生,产生司法的不公正。本文旨在从法理学的角度较系统地论述经验法则及其在事实认定中的运用问题。第一章是经验法则概论。论文从词源角度出发探讨经验法则这一概念的起源与发展,梳理了学术界对经验法则概念的不同界定,并在总结分析这些界定的基础上,提出了经验法则的定义。本章还探讨了经验法则的属性与分类问题。经验法则具有盖然性、客观性和主观性并存的属性以及无限性和有限性并存的属性。可以按来源不同和盖然性大小等不同标准,对经验法则予以不同的分类。第二章探讨了经验法则在事实认定中运用的理论基础。论文通过细致探讨经验——这一作为经验法则的来源和基础的概念——在司法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提出有关司法中经验与逻辑关系的理论观点,即用逻辑构造经验的方式运用经验法则。论文认为,经验法则是逻辑构造经验的体现;要正确运用经验法则,需要遵循经验在司法中发挥作用的一般规律,即遵循逻辑构造经验的方式运用经验法则。第三章围绕司法中事实认定的不同模式,分析经验法则在事实认定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论文分析了事实认定的含义和特点,并指出事实认定可以分为三种的不同模式,每种模式都和经验法则的运用有着密切的联系。最后本章将围绕事实认定的不同模式展开分析,具体论述在不同模式中经验法则所发挥的不同作用。第四章分析经验法则在事实认定过程中表现出的局限性和可能产生的问题,并寻找出解决的方式。论文认为,可以根据经验法则盖然性的例外情事可否类型化的不同情况,决定如何正确运用经验法则,以减少错误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