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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用学是语言学中一个较新的研究领域。语用学研究课题很多,其中语用原则是一个带有全局性的研究课题。格赖斯1967年提出“合作原则”和“会话含义”学说,旨在说明人们在交际过程中如何相互合作和如何获取表达者的话语意图。格赖斯的合作原则体现为数量、质量、关系和方式四准则。在实际交际情形中,人们不一定遵守这四项准则。对此,语用学家主要有三种解释:1)格赖斯认为,人们表面上违反合作原则是为了表达会话含义,而理解会话含义仍要以合作为基础。2)利奇认为,人们为了礼貌有时不得不违反合作原则,因此提出“礼貌原则”。2)斯波伯和威尔逊对合作原则提出比较尖锐的质疑,并提出以“关联原则”来取代合作原则。4)钱冠连认为,在实际交际过程中,本来就不必以合作为基础,并提出以其“目的—意图原则”来取代所有其它原则。本文对上述各种语用原则进行评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1)人类交际是以合作为基础的协调行为。2)文化差异会导致不同的行为协调模式。3)研究不同文化的交际行为之协调模式应成为跨文化语用学的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