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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以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并赋予涉罪未成年人广泛的诉讼权利,突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但是由于我国的未成年人司法程序仍处于改革探索阶段,尤其是在审前羁押方面,尚未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面对未成年人犯罪高发的态势,审前羁押率一直居高不下。因此,通过分析和考察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制度的现状及其成因,期许对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制度,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有所裨益。为了更为明晰的研究该制度,文章采用文献研究、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方法,对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综合比较了域外几个国家的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制度,试图为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制度提出可行性的建议。文章具体分为四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以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制度的基础理论为起点,介绍了未成年人审前羁押的基本内涵,包括未成年人的概念、审前羁押的概念以及审前羁押的目的等;第二部分比较考察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的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制度的相关规定,总结归纳了美国、英国、法国和德国等四个国家在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制度上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为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制度提出些许建议;第三部分主要剖析了我国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制度在立法和实践层面存在的问题,包括立法上部分规定原则化,对涉罪未成年人适用拘留、逮捕条件并没有作出特殊要求等问题以及在实践中对本地与外地涉罪未成年人适用审前羁押予以区别对待、未成年人审前羁押的必要性审查机制有所缺失、未成年人审前羁押替代性措施适用率相对较低、未成年人审前羁押期间的管理令人堪忧等问题;第四部分针对我国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该制度的整体构想,包括弥补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制度在立法上的缺陷、完善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制度的相关设计以及构建与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制度相配套的措施等,试图增强对涉罪未成年人适用审前羁押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达到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目的,使其能够早日回归社会。文章的重点在于针对我国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体化的完善建议,其成果在于,完善拘留、逮捕的相关法律规定,从严把握未成年人适用羁押的情形,通过加强对未成年人审前羁押的必要性审查、优化未成年人审前羁押的替代性措施、改善未成年人审前羁押的管理环境、建立风险评估体系以及社会观护体系等一系列方式,促使其在未来的诉讼活动中落实以羁押为例外的原则,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