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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使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概念,并明确规定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为三个层面,即国家层面、社会层面与个人层面。这使我国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进了一个新的阶段。因此,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和最高抽象,从价值论范畴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规定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方向,引领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构。本文的研究侧重于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阐述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中共三位领导人对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探索成就及其若干规律。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概念界定”部分,本文主要从伦理学、哲学的范畴入手,分别介绍价值、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概念,以厘清价值观与核心价值观的区别,以及强调本文题目中“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观”指“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部分予以表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面”部分,论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面,即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个人层面,并对三个层面之间的关系进行解析,以此表达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地位。本文的主体与核心是“毛泽东对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探索”、“邓小平对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探索”以及“江泽民对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探索”这三部分,以围绕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建设的富强、政治建设的民主、文化建设的文明、社会建设的和谐,论述中共三位领导人即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对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做出的具体探索,以期反映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与发展过程。最后,“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探索过程的若干规律”部分,即对中共三位领导人对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探索过程进行总结,揭示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不同阶段的发展过程中一脉相承的历史发展规律,即体现了人民性和先进性的结合、民族性和时代性的统一以及实践性和规律性的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