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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国家治理能力持续提升的时代背景下,新乡贤群体日益成为民族地区实现文化振兴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参与主体,其在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创新方面的优势也愈加受到国家与社会的重视。本文基于民族地区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视角,以恩施州鹤峰县新乡贤为研究对象,借助精英理论,运用文献分析法和田野调查法,将鹤峰县新乡贤分为文化传承型、社会治理型、经济助推型和道德引领型。新乡贤在进行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过程中,其主体性作用主要凸显在挖掘民族历史文化和村落文化遗产、建立民族文化传承创新民间组织、引领传承创新主体参与传承实践和引入外部资金助力乡村文化发展等方面。但与此同时,鹤峰县新乡贤也面临着新乡贤相关制度机制存在缺失、基层社会对新乡贤存在认知偏差和新乡贤群体的内生动力缺乏等困境。为推动新乡贤群体更好地发挥其在乡村社会的主体性作用,需要着力完善新乡贤回归机制、增强基层文化认同和激发新乡贤内生动力,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和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贡献更多的来自乡土社会的内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