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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组织青岛、成都等15个城市先行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费用。长期照护保险从制度上解决了老年群体“老有所养”的问题,填补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养老保障体系之间的空缺之处,极大地上提升了老年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基于《指导意见》中关于长期照护保险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办管理的指示,成都市积极探索商业保险公司参与长期照护保险经办管理的运作模式,商业保险公司也纷纷响应号召,积极参与长期照护保险的经办管理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开展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工作。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采取“管办分离,社商合作”的运作模式,将长期照护保险的部分业务委托给商业保险公司经办。截止目前,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已平稳运行一年多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重度失能人员的家庭事务性和经济负担,提升了人民群众的保障水平。但在推进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工作的过程中仍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尤其是长期照护保险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管理模式长期稳定运行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阻碍长期照护保险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的长效运行,同时也对政府、保险公司以及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严重制约了长期照护保险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综上所述,找出影响长期照护保险委托保险公司经办长效运行的问题和原因,并采用合理的手段予以解决,探索建立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委托保险公司经办的长效机制,是持续推进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工作的重中之重。基于上述目的,本文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长期照护保险委托保险公司经办的理论分析,为整篇论文提供理论支撑。首先,对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运行机制,委托经办的长效机制等重点概念进行界定;其次,对公共服务外包理论、福利多元主义理论等论文所需的理论阐述;最后,对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委托保险公司经办的原因进行分析。第二部分,基于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运行现状,并结合笔者在实习期间对长期照护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内容的深入了解和相关的内部资料,从制度内容、业务经办、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与支持这三个方面对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委托保险公司经办的长效运行困难的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第三部分,在归纳总结国内商业保险公司参与长期照护保险以及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完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提高经办服务能力和质量、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等对策建议,为建立健全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委托保险公司经办的长效机制提供有效路径,从而推动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的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