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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QFII),是在一国尚未完全开放资本项目的的条件下,为了实现稳妥、有序开放本国证券市场的一种过度性制度安排。鉴于台湾等地区引入QFII后为当地证券市场带来诸多好处,我国于2002年开始实行QFII制度。2003年7月9日,瑞士银行在我国A股市场投下第一单,标志着QFII正式进入我国股票市场。通过多年的QFII业务实践,它对我国A股市场的影响正不断加强,同时奠定了开展RQFII业务的基础。 2011年底,正式出台《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这标志着RQFII业务在我国正式开始实行。从QFII的引入,再到RQFII的推行,这些合格境外投资者随着时间的推移正逐步地深入到我国股票市场。本文要研究的是他们对我国股市波动所产生的影响。 本文通过事件分析法,运用GARCH模型,拟从股票市场整体价格波动入手,引入虚拟变量和控制变量,考察QFII以及RQFII的投资行为对我国股票市场所产生的影响,选取时间跨度为2001年1月4日到2015年12月31日,其中包括QFII首次进入我国股票市场、总额度扩大至300亿美元、单家QFII额度从8亿美元升至10亿美元和单家QFII突破10亿美元的额度上限,这四个事件进行实证分析。同时分析RQFII对我国A股市场股价波动的影响,包括RQFII首次进入我国股票市场、RQFII新增2000亿元人民币额度两个事件。从实证结果得出, QFII的引入起到了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股市收益率波动以及稳定市场的作用。同样地,作为QFII的补充和创新,RQFII也具有缓解股市波动的作用,但是由于QFII和RQFII在我国的额度相对于现有市值较小,并且放开过程有一定的渐进性,所以影响力还有待提高。在此基础上,本文在最后提出了三点建议即继续坚定不移的推行QFII和RQFII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