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稀土作为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被众多国家列为发展高新产业的关键元素和国家级战略元素。2014年3月结束的WTO诉讼案,围绕我国稀土出口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一审败诉,表明我国稀土出口问题已上升到国际问题。针对稀土出口问题的研究,应该更加深入。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稀土生产国,其储量、产量和出口量均居世界首位。稀土产量和出口量的持续增加,不仅直接导致了我国稀土储量骤减,而且稀土的开采、冶炼、加工、分离等一系列生产过程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严重影响了我国稀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对比各稀土大国的稀土储量、产量和出口量,指出在其他各稀土大国保护本国稀土资源的同时,我国以占世界约40%的稀土储量,供应了全球90%以上的稀土需求量。就对比结果,从可持续发展的三大原则出发,分析了我国稀土出口与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性,得出稀土的出口量、出口保护度和定价权是对可持续发展的公平性、持续性和共通性三大原则的量化。运用线性回归模型、纳什均衡模型和动态价格比较模型,对稀土出口量、出口保护度和定价权进行量化分析。线性回归模型中,以国内稀土产量与出口量作为指标,建立相关模型,并运用灰色度模型、最小二乘模型和优化度模型对其进行优化,得到最优线性回归模型,对我国稀土出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价。纳什均衡模型中,通过建立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博弈矩阵,计算出我国稀土最佳保护度的取值范围,从而判断现阶段我国稀土保护度是否合理。动态价格比较模型中,运用国际稀土价格和国内进口稀土价格作为指标,建立动态价格比较模型,对定价权问题进行评价分析。本文的主要结论:第一、我国稀土出口量虽然在逐渐减少,但与其他稀土生产国相比,出口比重仍然太大;第二、稀土资源保护方面,政府需要根据现阶段的稀土发展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偿措施;第三、稀土定价权方面,劳动力成本和环境成本与稀土价格不平衡,是造成定价权缺失的主要原因。针对稀土出口存在的问题,提出对不同稀土元素差别化管理,优化稀土资源配置,提高稀土开采成本,建立合理的劳动成本和环境成本等方面的相应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