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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国务院提出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希望以此减轻农民的医疗支出负担,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社会焦点问题。2003年起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县为单位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实施。制度实施至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却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本文采用问卷、访谈等多种研究的方法,对内蒙古Z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政府、医疗机构及农民进行深入调查,从中分析研究出目前影响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主要因素,并从农民角度出发进行全面剖析,期望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进一步成功实施提出建议,并期待对新时期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设计和执行提供有益的参考和依据。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农村公共产品,归根到底是提供给农民,为农民服务的,只有农民才真正了解自己需要什么样的公共产品。本研究通过提出许多影响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假设,并通过实地调查方法对影响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因素进行了分析研究。得出如下结论:农民自身状况、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本身、医疗卫生机构和政府部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影响内蒙古Z旗农民参与新型合作医疗的主要因素。具体如下:
1.农民的个人情况和家庭状况都大不相同,在选择是否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时,他们都会从自身出发,结合自己和家庭的实际情况去慎重考虑投入和产出,理性的决定是否投资。
2.新型合作医疗中“大病统筹”、给付制度、定点医疗机构的设置及以户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的规定是影响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重要因素。
3.长期以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缺医少药、设备简陋、服务水平不高等现状影响着农民对合作医疗的期望和兴趣;政府是合作医疗的直接推行者,因此政府的工作执行方式直接影响着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