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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对于投资者及债权人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决策价值,同时也是资本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参数。国内外一系列财务舞弊案件充分说明财务舞弊、过度盈余管理等诸多问题导致的盈余质量低下已经成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瓶颈。作为SOX法案最为重要的条款之一,404条款明确规定了管理层应承担设立和维持一个应有的内部控制结构的职责。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之一是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如果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无论是管理层无意识的错报还是出于自身目的的故意操纵财务信息,都会降低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作为财务报告的核心指标之一的盈余信息质量也随之会降低。因而如何对上市公司盈余质量进行计量,如何鉴别内部控制缺陷与盈余质量的相关关系,从而更好的通过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来提高盈余信息质量,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成为各国理论、实务界亟待解决的论题。
我们利用2003年-2011年深市主板A股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以2009年-2011年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为样本,采用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等多项研究方法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与盈余质量进行了实证研究,并进而选取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替代指标-重大会计差错公告为自变量,对前述研究进行验证与对比。实证结果表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会降低盈余信息的质量,并且由于审计难易度不同,会计类内控缺陷相对于公司类内控缺陷,对盈余质量的负影响较小。除此之外,用替代指标作为自变量对内控缺陷与盈余质量的关系研究结果虽然与前述结论一致,但是模型的因变量与自变量之间系数显示出用替代指标认定的内控缺陷比直接用内控自评报告认定的内控缺陷对盈余质量的影响要大,这不仅说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中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信息含量会因管理层的自主选择性而下降,也间接的说明了我国内部控制披露体系不完善、制度执行力度不够。
我们的研究为我国现行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与披露制度在资本市场经济现实中的良好适用性提供了经验数据,同时也为我国监管部门在坚持以内部控制缺陷为核心指标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原则下,试图通过完善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与披露体系来进一步增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了实践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