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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债权人与债务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便长期存在,债务企业试想利用固有信息操纵盈余,当债权人不能识别债务企业这种盈余管理行为时候,会导致债权人自身利益受损,而当债权人能够识别债务企业这种盈余管理行为时候,就会采取一定的措施制止债务企业的这种行为,放大到整个社会而言,表现为资源会更加合理利用,优质项目得到好的发展,将会促进社会主义资本市场持续有效的发展。随着我国制度不断完善与资本市场的发展,资源配置方式越来越规范合理,企业如何在资本市场上获取更多的债务融资、更低的债务融资资本成本成为实务界与理论界越来越关注的焦点。本文根据信息不对称等理论和国内实际经验情况,提出第一条假设:债权人能够识别债务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并通过控制债务融资规模对债务企业盈余管理行为进行惩罚。基于假设1的结果和相关理论,利用数据分析探讨盈余管理对债务融资规模和债务融资资本成本是否具有影响,并提出如下假设:盈余管理水平越低的企业,越能够获得更大规模的债务融资;会计盈余管理水平越低的公司,越能够以低成本获得债务融资。随着假设2和3的提出,我们再加入产权性质这一因素,进一步分析在不同产权性质的上市公司中会计盈余管理对债务融资影响的差异,基于我国资本市场情境,我们提出研究假设4:相比于国有控股企业,盈余管理对债务融资成本和规模的影响在非国有控股企业中更为显著。本文选取2005-2014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业绩匹配的应计盈余管理模型衡量债务企业盈余管理水平,并采用格兰杰检验来判断债权人对债务融资过程中债务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是否具有鉴别能力,然后分别对盈余管理水平、债务融资规模、债务融资资本成本及加入产权性质后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债权人能够识别企业的会计盈余管理行为,即盈余管理对债务融资规模具有负向影响性,对债务资本成本具有正向影响性;相比于国有控股企业,盈余管理对债务融资成本和规模的影响在非国有控股企业中更为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