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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市场经济仍有待进一步发展完善的特定的历史时期,非公有制经济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但由于金融体制改革相对滞后,造成资金供需方面出现了巨大的结构性矛盾,与此同时,民间日益充沛的资金与有限的投资渠道也存在着巨大的矛盾,民间融资也因此呈现出日益膨胀的趋势。民间融资为社会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和投资的渠道缓解了民营企业融资的困难,但同时由于规范和监管不足,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案件猛增。这对社会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此的高度关注。沈某集资诈骗一案是众多非法集资类案件里的典型案例,其争议焦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沈某在客观上是否使用了诈骗方法;二是沈某在客观上使用诈骗方式是否是为了非法集资;三是沈某在主观上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四是沈某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通过对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非法占有目的、集资诈骗罪、犯罪构成要件等方面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后,再剖析沈某集资诈骗罪案件,得出以下结论:其一,沈某在客观上使用了诈骗方法;其二,沈某在客观上使用诈骗方法是为了非法集资;其三,沈某在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四,沈某从三要件及四要件分析均构成集资诈骗罪。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正确区分集资诈骗罪、正规的民间融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诈骗罪。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对集资诈骗罪进行定性,才能正确适用法律,精准打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