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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界,作为社会文化现象之一的偶像崇拜发生了变化,具体表现在崇拜主体、偶像本身、崇拜内容、偶像产生的媒介渠道等四个方面,其中最突出的是崇拜内容由精神崇拜转变为物欲崇拜。这种变化对于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塑造、社会矛盾协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
造成这种变化和影响,大众传媒的娱乐报道首当其冲。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大众传媒确立信息产业和上层建筑的双重属性后,媒介娱乐报道大多偏重于消费型偶像的商业价值、穿衣打扮、生活方式、居住环境、个人财产等商业性的一面,报道中掺杂的这些诱惑力极强的商业因素使得受众越来越偏重于对于偶像物质生活方式的崇拜甚至向往。
大众传媒作为“社会公器”,无论是在学理上还是在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上,都应该正确引导偶像崇拜。
针对上述分析,本文试着自律和他律着手,从媒介娱乐报道在实际操作中的改善方向、媒介记者、明星和受众的自律、新闻评议会的组建等三方面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其中,媒介娱乐报道的改善方向包括五个方面:由消费型偶像为主转变为兼顾生产型偶像、关注偶像成长的经历和奋斗故事、侧重人文关怀、传承传统文化和协助树立正确的主流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