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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公信力是指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工作,具体指执法行为、执法过程和执法效果,这一系列的活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所获得的认同度与信任度。行政执法始终秉持着执法为民、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执法理念,依法行政,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切身所需。行政执法公信力能够体现出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程度,反映出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因此行政执法公信力的高低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前进的路程。然而,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程度不断加强,我国的行政执法仍有诸多不足之处,如违法行政、以公谋私、暴力执法等,这都严重影响了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信任、对行政机关的信任,导致行政执法公信力的下降,那么如何重塑行政机关在公众心中的公信形象,已成为行政机关急需解决的事情。此外,随着民主制度的不断深化,人民群众希望更多的发挥自己的主体地位,使自己的权利在社会中受到广泛的尊重与认可,积极的参与到社会决策、社会管理的过程中,自由的表达意见与想法。由此,行政机关应当与公众之间形成良好的沟通机制,双向交流,了解公众的切身所需,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使执法活动更加深入人心。同时,执法人员要加强自身道德素养,提高自身定位,保证行政执法的效果。论文通过行政机关执法公信力的相关理论的梳理,阐述了我国行政执法公信力建设过程中的不足,包括一些法律规范规定模糊、行政执法主体越权执法、适用法律不当与违法情形、执法程序不当等,并对此进行了详尽的原因分析,主要是由于公正与效率衡量的缺失、非理性因素的影响、执法人员素质问题等几方面所导致。特别强调非理性因素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消极影响,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在这种影响下所导致的不当执法行为。笔者认为改善我国行政执法公信力的途径,应分别从立法、执法行为、执法程序、公众参与、严格执法责任等方面加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只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定程序,相对人才更容易接受,公众才更加信服执法行为。而行政机关与公众之间的双向沟通,是行政机关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是保证公众参与权的关键,这同时也是公众对行政机关的一种监督方式。因此,行政执法公信力应从多方面加以完善,在公众心目中树立起权威、公正、值得信赖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