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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入式社会结构建设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提出的重要社会议题,是党中央对时代变化的正确把握。嵌入式社会结构建构对于新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增强新疆各民族大团结,有利于新疆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从根源上遏制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 “7?5”事件后,乌鲁木齐市以南门为界,民、汉居民出现双向搬离、相对分离居住的状况。嵌入式社会结构的建构不仅关系到乌鲁木齐和新疆的长治久安,也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共同崛起。政府应该将嵌入式社会结构的建构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给予高度的重视,扮演好倡导者和建设者的角色,起到主导作用。嵌入式社会结构建设需要我们全社会增强政治责任感,发挥政府对制度设计的理性作用,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提高前瞻性和科学性,在全市以及全疆进行整体规划。 本文从嵌入式社会结构的内涵和政府职能理论出发,结合乌鲁木齐市社会结构的历史与现状,探索政府在嵌入式社会结构建构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引导型和干预型政府职能模式作为主要的思想指导,提出了相应的建构路径。在嵌入式社会结构建构中,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嵌入式社会结构的建构,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再从行政、市场经济、社会资本等手段引导嵌入式结构的建立。 嵌入式社会结构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从政治、经济、文化层面进行讨论、分析。根据乌鲁木齐和新疆的区情对人口、地域、产业进行整体统筹,利用好乌鲁木齐作为“一带一路”面向中西亚国家桥头堡的地理优势,合理分配各种社会资源,将乌鲁木齐建设成民族融合、共同富裕的典范,进而将有益的嵌入式措施和方式逐渐推进到全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