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互助会作为一种民间自发演进出来的金融组织,在民营经济和民间金融非常发达的温州地区广泛存在。改革开放后,温州地区的互助会虽然在拉动消费需求、促进中小企业投融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频繁发生的倒会风波也给温州社会经济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效率是研究互助会的一个核心问题,其参与者入会的经济动机主要有投资和融资两种。因而,文章选择从投融资的角度对温州地区的互助会的效率进行案例研究。
文章首先从参与者的现金流特征对互助会进行概念的重新界定和分类,并分析了互助会在起会和资金轮转使用阶段的运行机制。在此基础上,文章先以温州市苍南县的三个有代表性的互助会为例,运用利率比较法分析了互助会的投融资效率,接着对影响互助会投融资效率发挥的违约风险这一关键因素进行深入的分析,同时对温州地区改革开放后的倒会风波进行了简单的历史回顾。
文章的结论是:(1)不同类型的互助会具有不同的资金轮转使用规则,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下人们为适应特定的环境和自身的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对互助会的主要结构要素进行灵活调整。(2)温州地区正常运行的互助会作为一种投融资机制在利率层面是有效率的,其效率的发挥受到参与者的人情和义气等社会文化因素的约束。(3)参与者对违约风险和“倒会”的顾虑降低了温州地区互助会的投融资效率。虽然可以通过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相互监督、对资金用途进行限制等来降低违约风险发生的概率,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温州地区的人际信任逐渐从以血缘、地缘关系为基础的特殊信任向以超越血缘、地缘关系的业缘关系为基础的普遍信任转变,这使得参与者选择违约的激励上升,导致倒会风波时有发生,抑制了互助会大范围和大规模地发展。
法律对互助会合法性与否的界定和具体运行机制的规定是决定我国互助会发展趋势的一个关键因素,因此,文章在上述结论的基础上对法律如何在互助会参与者的资格限制和转让、决定参与者投融资利率的变量、内部监督和资金用途、倒会后债权债务的处理等方面进行有效地规范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