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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是生命延续的唯一方式,是社会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女性作为生育主体,在生育过程中需要承受着工作暂停、妊娠出血、术后遗留副作用等心理及生理问题。为保障妇女权益,提高人口健康水平,降低家庭抚老育幼压力,生育保险制度运势而生。自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充分重视妇女健康权益,将提高妇女健康水平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并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稳步推进我国生育保障事业改革。经过长期的改革调整,生育保障制度为民服务功能明显增强,生育保障水平逐渐提高,生育保险制度公平性和持久性显著增强。但相对于全面建成覆盖全民、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目标而言,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发展相对滞后,生育保险运行存在一定的不公平问题。因此为促进生育保险待遇的公平发展,本文选择以湘西州城镇女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状况及待遇水平为研究点,分析现存问题,探讨优化措施。
本文以公平理论作为基础支撑,结合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半结构访谈以及综合分析法等方法,以湘西州城镇女职工为调查对象,通过对400份调查问卷以及32份访谈内容的整理分析。研究发现随着生育保险制度的逐渐完善,城镇女职工生育保险参加意愿较高且基金数额逐年增长,生育产假时间总体高于基础产假,生育报销渠道较为畅通,城镇职工对生育保险的满意度较高,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差异性较高。本文通过立足于制度、群体及待遇三方面的公平现状分析,发现现行的生育保险存在着制度设计有待健全、生育保险待遇差异明显、生育保险参保状况不均衡现象。其中制度设计有待健全主要体现参保条件局限性较强和报销标准模糊两方面;待遇差异明显主要体现在不同县域、行业的职工存在产假、生育津贴和医疗补贴差异性高;参保状况不均衡主要体现生育保险覆盖面窄和企业存在参保漏洞。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女职工的不公平待遇,阻碍了生育保险制度的完善。
为缓解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不公平问题,在德国、法国及日本生育保障制度的经验借鉴下,通过加强生育保险顶层设计,完善生育产假制度,加大生育保健服务供给,推进生育保险法律法规建设,强化生育保障监督管理,稳步推进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改革。力求从多角度健全我国生育保障体系,实现生育保障权益的实质公平。
本文以公平理论作为基础支撑,结合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半结构访谈以及综合分析法等方法,以湘西州城镇女职工为调查对象,通过对400份调查问卷以及32份访谈内容的整理分析。研究发现随着生育保险制度的逐渐完善,城镇女职工生育保险参加意愿较高且基金数额逐年增长,生育产假时间总体高于基础产假,生育报销渠道较为畅通,城镇职工对生育保险的满意度较高,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差异性较高。本文通过立足于制度、群体及待遇三方面的公平现状分析,发现现行的生育保险存在着制度设计有待健全、生育保险待遇差异明显、生育保险参保状况不均衡现象。其中制度设计有待健全主要体现参保条件局限性较强和报销标准模糊两方面;待遇差异明显主要体现在不同县域、行业的职工存在产假、生育津贴和医疗补贴差异性高;参保状况不均衡主要体现生育保险覆盖面窄和企业存在参保漏洞。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女职工的不公平待遇,阻碍了生育保险制度的完善。
为缓解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不公平问题,在德国、法国及日本生育保障制度的经验借鉴下,通过加强生育保险顶层设计,完善生育产假制度,加大生育保健服务供给,推进生育保险法律法规建设,强化生育保障监督管理,稳步推进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改革。力求从多角度健全我国生育保障体系,实现生育保障权益的实质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