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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报酬契约设计的研究,关注于分析集团总部决策变量对子公司努力的影响。其中,子公司努力被假设为一个非结构化的整体变量,并不区分努力类型。然而,在企业集团内部网络中,随着环境与竞争复杂性程度的日益加强,子公司的角色、地位等也持续发生变化:由传统受企业集团委托,对集团资产进行合规经营的资源接受者,转变为具有自主创新意愿与能力的战略行动者。此时,子公司的努力行为已经开始向二元结构发展:开发行为与探索行为。因此,在这种情境下,原有报酬契约模型已经无法满足企业实践需要。而对于企业二元行为的研究,自1991年March明确提出开发和探索的概念之后,学者们从多个不同角度进行了相关研究,包括二元行为目标、二元行为知识基础、二元行为相互关系、二元行为对绩效的影响等等方面。但这些研究都是以单体企业为背景进行的,并没有在企业集团情境下,研究子公司二元行为模式,以及总部对子公司二元行为的管理思路。因此,本文针对子公司角色变化引起的行为变化,将子公司行为细分为探索行为和开发行为,利用委托代理理论进行报酬契约设计,探究企业集团相关决策变量对子公司二元行为努力的影响机理。研究结果表明:总部最优产出分享系数和子公司开发行为努力程度随总部支持的提高而降低、随开发行为盈利水平的降低而降低、随探索行为预期收益率和子公司可投入水平的提高呈“正U”型趋势;探索行为努力程度在探索行为预期收益率和子公司可投入水平较低时随总部支持的提高呈“倒U”型趋势,反之呈线性增长趋势;另外,探索行为努力程度随开发行为盈利水平、探索行为预期收益率和子公司可投入水平的提高而提高。最后,本文利用数值算例对上述结论进行了直观演示,并根据本文结论为企业集团总部如何管理子公司二元行为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