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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盗窃的发生频率高、社会影响力广,可谓是一种常见的犯罪形式。2011年我国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修改了盗窃罪的原有法律规定,增加了三种新的行为方式——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如今《刑法修正案(八)》已施行了三年有余了,又伴随着2013年4月4日《两高司法解释》的颁布,其中对盗窃罪也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对盗窃罪进行详细、深入地研究,笔者选择其中的入户盗窃作为一个小的切入点来全面剖析。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加以论述:第一章对入户盗窃的国内外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阐述(涉及到中国、中国台湾、德国、日本、印度的法律规定),通过比较得出入户盗窃行为入罪的必要性。第二章则是分成了四小节来具体论述入户盗窃的。其中第一节就从如何去认定入户出发,分别对“入”与“户”的概念进行详细叙述,确定入户的主观目的性上是否要具有盗窃的故意;第二节开始讨论入户盗窃的着手点如何确定以及既遂与未遂的判断标准;第三节是从入户盗窃的罪与非罪问题上进行思考,考虑刑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能不能适用于入户盗窃中以及如何具体适用的问题;第四节则主要专注于入户盗窃数额的认定问题。由于对入户盗窃的入罪取消了数额较大的条件,并有学者觉得研究数额的问题变得无足轻重了,但是笔者认为数额对入户盗窃的未遂与既遂判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三章涉及到入户盗窃与其他犯罪的关系,从罪数形态上探讨其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携带凶器盗窃罪、入户抢劫等之间的相互牵连关系,到底是按照一罪来论处还是进行数罪并罚。第四章最后就是对入户盗窃的犯意转化以及入户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情况的界定。笔者希望通过四个章节来撰写整篇论文,结合大量的论文、专著等文献材料从而对新修改后的入户盗窃犯罪加以明确认定,对该行为可能涉及到的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中的情况予以论述。这对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以后如何有效地规制新型盗窃中的入户盗窃犯罪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因此笔者选择本课题进行研究并撰写论文是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