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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简称PAEs,又称酞酸酯)是工业化合物类环境内分泌干扰物,由于其对人体危害及潜在毒性,被美国环保总局和我国环境污染物黑名单列为优先控制污染物。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严格限制邻苯二甲酸酯的使用,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限制标准,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要求出厂水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的限值为8μg/l。近年来,国内外水源水中PAEs的检出率及检出浓度风险逐渐提高,对饮用水安全形成潜在威胁。针对PAEs研究经济有效的深度处理工艺,对保证饮用水供水安全、降低此类物质潜在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论文以DMP、DBP和DEHP为代表的PAEs为研究对象,以中试装置为基础,研究在具有背景浓度的实际水源水质条件下,常规处理工艺以及活性炭深度处理工艺对PAEs的去除效果,同时针对三种PAEs进行了活性炭的理论吸附性能研究。中试装置模拟常规处理工艺结果表明:网格絮凝、斜板沉淀及砂滤过滤工艺对源水常规指标去除率较好;原水中投加约100μg/l的DMP、DBP和DEHP的去除率分别为15.01%、21.76%、13.53%;当PAEs初始投加浓度升高时出水浓度增高,常规工艺不能有效的去除PAEs。活性炭理论吸附性能研究表明:椰壳炭、木质炭、煤质炭均能够有效的吸附三种PAEs,吸附模型更符合Freundlich模型;相同吸附条件下,DMP和DBP的吸附容量大于DEHP。椰壳炭对三种PAEs的吸附符合一级反应动力学方程,三种PAEs的吸附速率分别为:0.05605,0.03226和0.01872,提高转速能够增加吸附速率;采用活性炭去除PAEs是可行的。活性炭中试条件下去除PAEs研究表明:粉末炭投炭点的选择与投炭量和初始PAEs浓度无关,在原水进水处投炭的吸附效果最好;PAEs的去除率随着投炭量的增加而提高;初始浓度为20μg/l原水进水处投加20mg/l粉末炭时,DEHP的出水浓度为7.19μg/l,达到国家标准出水要求;水中PAEs初始浓度不高时投加粉末活性炭具有较好的处理效果。颗粒活性炭滤柱试验中,滤速为8m/h,初始投加浓度约20μg/l时,DEHP出水浓度约为6.74μg/l,达到国家标准出水要求;在初始浓度为50μg/l和100μg/l时,炭柱在出水口处PAEs的去除率在64.40%~91.38%之间,DBP和DMP的去除率高于DEHP;活性炭吸附处理可有效去除PA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