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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经济交易日趋复杂,经济纠纷案件急剧上升,经济案件的审理中涉及大量财务专业知识,作案手段隐蔽、专业性突出。司法人员往往由于财务会计专业知识的不足,需借助财务会计专业人员对案件中涉及到的财会问题进行鉴别和判定,即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当前我国司法会计鉴定工作大多是由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来完成,鉴定人员具备过硬财务会计专业知识的同时缺乏侦查学、证据学等相关法律知识,对司法会计鉴定的鉴定程序、鉴定方法、鉴定内容不能做到完全了解,尤其针对会计人员核算处理行为生成的会计事实,更易从会计与审计专业方法、技术入手,忽略了法律诉讼需求,造成鉴定结果不符合诉讼要求,鉴定结论采信度下降的后果。开展基于会计事实司法会计鉴定研究,不仅利于会计岗位人员查错纠弊、自律防范,同时可提高司法会计鉴定人员执业水平;促进企业岗位合理设置及内部管理优化;为司法机关案件侦查审理指明线索和方向,提升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法律效力,能够从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两方面完善和丰富我国司法会计鉴定体系,促进我国司法会计鉴定事业健康发展。 论文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四个方面:(1)基于会计事实司法会计鉴定的基本理论。运用会计学、法学、鉴定学等多视角学科交叉研究方法,结合文献研究法、统计分析法,总结我国司法会计鉴定发展现状,从会计视角与法律视角交叉分析会计事实的形成;阐述了司法会计鉴定的相关基础理论。(2)基于会计事实司法会计鉴定的要素。在对比会计要素与司法会计鉴定要素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会计事实司法会计鉴定的要素包括鉴定会计事实行为主体、鉴定会计事实行为过程和鉴定会计行为引致的结果三个方面;通过对比分析,从鉴定内容、鉴定程序、鉴定目的、鉴定标准、鉴定意见等几个方面,分析了会计事实司法会计鉴定与财务事实司法会计鉴定的联系与区别,进一步明确了司法会计鉴定要素的确认问题。(3)基于会计事实司法会计鉴定的内容。从法律视角分析了基于会计事实司法会计鉴定的具体内容,并提出会计事实司法会计鉴定的中心内容包括会计行为主体鉴定、会计行为过程鉴定、会计行为结果鉴定的观点。(4)基于会计事实司法会计鉴定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针对我国目前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从鉴定主体、鉴定对象、鉴定标准、鉴定结论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本文对基于会计事实的司法会计鉴定的研究,突破了单一会计学视野,重新认识诉讼过程中涉及的会计行为及其产生的结果,并以会计事实作为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在鉴定要素的构成及鉴定内容方面提出观点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对推动我国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的研究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