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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的目的是探讨比较完整的妇女解放的道路,我们传统的妇女解放理论过分注重“男女平等”的观念,如强调同等教育、同等就业、同工同酬、同等参政等等,但是忽略了妇女的身体特质和担负的特殊生产——人口生产的任务,所以更多地是实现了形式平等。追求男女之间的实质平等需要采取一种更完整的关于妇女解放的视角,即不仅追求平等,而且照顾差异,即建立考虑到差异的平等。这要求给予妇女的人口生产以特殊报酬。因此研究妇女的人口生产问题构成贯串本文的一根红线,采用了文献解读法、比较研究法、历史追循法、综合分析法、案例研究法。首先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把捉根据:马、恩首先提出了主要由妇女担负的人口生产构成社会经济基础的一个重要方面,而男性对女性的性别压迫构成阶级压迫的最初形式。然后探讨了西方女性主义者对此理论的继承和创新:由于恩格斯提出了人口生产的社会价值,但没有直接提出人口生产的报偿方式,受到了她们的批评;她们提出妇女的生育活动、家务劳动创造社会价值,并寻求对家务劳动进行报偿的方法。同时我分析了妇女解放运动的历史实践经验:妇女解放运动在前期是追求男女平权,从20世纪60年代起由于认识到与男人根据同一标准竞争并不能使妇女获得真正的平等,妇女运动斗争的主要目标变为争取走出肩挑工作和家庭两副重担的困境,美国女权运动领袖弗里丹把这称为运动的“第二阶段”。最后利用在西方社会中出现的福利国家所具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妇女运动逐步争取到社会对人口生产的关照。北欧国家为母亲提供各种经济支助以及减轻家务劳动的社会服务,成为举世瞩目的“对妇女友好的国家”。我国正在探索通过社会保障体系对妇女人口生产的社会价值进行补偿的具体方法。妇女对人类做出了繁衍族类的根本重要的贡献,但在历史上却长期处于从属的受压迫的地位,就是因为妇女的人口生产在私有制家庭的范围内进行,其私人意义掩没了社会意义。只有在社会主义国家或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里,妇女人口生产的社会价值才会得到承认。鉴于人口生产只创造使用价值(未来的劳动者)、为社会的长远利益服务以及具有具体后果不确定性的特殊性质,不适于根据基于商品交换法则的按劳分配原则来酬答;对它的报偿只能以下述方式实现:社会通过它的社会基金在社会保障体系中以“按需分配”的原则支持和保障妇女生养孩子的活动的完成。因此妇女解放的道路是一个复杂的方案:既须具备参与社会物质生产领域中活动的平等权利,又须享有在人口生产领域内社会给予的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