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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分成五个部分,如下:第一部分是两汉行政区划与地方各级组织。主要是根据两汉时地方区划将全国分成四个部分,即州、郡(诸侯王国)、县(侯国、邑、道)、乡。并对每一部分的划分及演变情况进行简述。地方组织分成州官、郡官、县官、乡官四级。对每一级机构中官吏分别进行介绍,通过这一部分,首先使我们对两汉时地方行政区划与各级组织有一个整体认识。第二部分是对豫州及其各级官吏概述。这一部分主要对豫州的演变发展情况进行概括,并对其所辖各级官吏进行简述。第三部分是对豫州各级官吏进行分述。这是本文的重点内容,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论述:州级官吏,主要考察与分析州刺史(牧)。在对州级官吏进行统计与分析之前,将两汉时州的演变及州级官吏的变化与职掌以及州属吏与其长官的关系进行简单梳理。对这些州级官吏进行统计与分析,主要是对官吏的出身及其文化修养、迁转原因及来源、任职时间与业绩、卸任后去向、任职时代等方面进行,并对每方面都认真概括与原因剖析,以便能从中发现某些规律。郡级官吏,在两汉史书及其他资料中,有关郡守的记载是比较多的,太守在两汉大部分时间都是地方最高行政长官,掌“千里之域”治“百万之民”,地方治理好坏及国家统治都与郡守密切相关,故两汉特重郡守,因而在统计与分析郡级官吏时,将重点放在太守与诸侯王相方面,分析方法与州级官吏基本相同。关于郡佐吏与属吏,也尽可能将其搜集进来,视其影响大小进行分析。县级官吏,重点放在县令长与侯相方面。两汉虽尤重郡守,但对出宰“百里之县”的直接亲民官令长(相)也并不轻视,在统计与分析县级官吏时与州、郡官吏也大致一样。这部分也仍然采用有详有略的方式,通过具体材料加以分析,进一步找出原因与规律。乡级官吏,主要包括乡有秩、啬夫、游徼、亭长。两汉时对这些微秩小吏记载非常少,至于豫州各地乡官更是廖廖无几,无法对其展开分析,故此,这部分内容简略分析。第四部分是对两汉豫州地区的官吏进行总述。从州、郡国、县、乡四级官吏的统计与分析看两汉地方官吏设置情况并对豫州各级官吏在两汉时所处地位进行简述。第五部分是对统计与分析豫州各级官吏的意义进行总结,以期达到“古为今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