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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作为一系列契约的组合,各利益相关者均有权参与企业治理,但由于各方所处地位的不同,其权利大小及参与方式也各不相同。因此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就离不开各利益相关主体在财权流动和分割中所处地位和作用的界定与协调,最终实现各主体在财权上的相互约束、相互制衡关系,促使上市公司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司治理效果。而其中对各利益相关主体在财权流动和分割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的界定与协调,我们称之为财务治理。如果能够用一种制度或者契约来规范或约束各利益主体的财权配置,这就是财务治理机制的研究内容。在实践中,企业财务治理结构、机制以及行为常常交织在一起,如果单方面就某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是很难取得理想效果的,只有在多方面研究都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上,才能切实解决实践中复杂而多变的问题。由于当前对财务治理的研究较多的集中在财务治理结构方面,对财务治理机制的研究偏少,而这其中主要又是对股权治理的研究偏多,对债权治理的研究是不够的。基于此,本文运用公司财务理论、公司治理理论、财权流理论、公司财务治理理论以及制度经济学理论等知识,在研究财务机制的基础上,针对财务治理机制中的债权治理制度展开了研究。全文主体内容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财务治理机制首先,对我国理论界关于财务治理机制内涵的研究观点做了综述,进而将我国企业财务治理机制概括为:是指通过财权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形成有效的财务决策机制、财务激励机制和财务约束机制,全面调节和控制财务行为、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财务控制有力化及财务监督有效化的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其次,认为财务治理机制应具有整体性、结构性、动态性的特点,并将财务治理机制的模式归纳为:企业财务的共同治理机制和企业财务的相机治理机制;第三,指出我国上市公司现有财务治理机制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即股东的“负外部性”行为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难以使所有者终极财权得到很好的落实、导致高管实际掌握财务控制权、董事会的财务战略决策和财务监督功能弱化、加剧了债权人的弱势地位。第二部分——债权治理制度现状首先,分析了企业债权人参与财务治理的原因及意义;其次,分别论述了债权契约制度和相机治理制度的作用机理、现实做法及其缺陷或存在的问题;第三,分析了我国债权治理制度五个方面的缺陷:银企关系非市场化、破产退出机制与相机控制机制难以发挥作用、信用评估制度不完善、债务合约不完善、在董事会监事会中缺乏银行代表。第三部分——以银行为主体的债权治理模式构建从银行向来是企业最大的资金支持者、比其他利益相关者更关注企业的经营活动、更有能力和动力参与公司财务治理、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有利于公司的全面发展等五个方面,论证了银行参与企业财务治理具有现实的理论基础后,提出以银行为主体的债权治理模式构建的三种模式,即银行独立董事制度、银行监事制度和银行董事制度,并分别从其涵义及其作用两方面展开了论述。第四部分——强化债权治理功能的相关建议在分析我国目前仍实行银证分业管理、主办银行制没有起到应有的财务治理作用、参与企业财务治理缺乏法律的有效保护三个方面得出我国企业参与财务治理还存在现实的缺陷,即阶段我国尚不完全具备构建以银行为主体的债权治理制度的条件及环境,那么如何强化债权治理功能呢?为此,我们提出了规范和完善主办银行制度、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改善债权结构、完善信用评估制度、完善债务合约、完善立法以及发挥声誉机制作用六个方面的相关建议,以期达到在现行债权治理制度条件下强化债权治理功能,架设一座早日通往构建以银行为主体的债权治理制度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