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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以人类的实践为出发点,揭示人、自然、社会相互联系及其规律的学说,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考察马克思实践基础上的人与自然关系为线索,通过对其形成的时代背景和理论渊源探究,科学阐述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主要思想和基本特征,全面论述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马克思恩格斯面对18世纪工业革命以来产生的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的深刻反思,是为了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而产生的理论成果。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产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积极扬弃黑格尔唯心主义自然观和费尔巴哈形而上学自然观的基础上,借鉴自然科学成果,形成的以实现人、自然、社会三者共生共荣为追求目标的科学理论体系,其产生过程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立足于人、自然、社会三者的辩证关系阐述其主要思想。其一,在全面理解“自然”概念的基础上论述了自然的双重维度以及自然界的相关属性;其二,科学界定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指出人与自然是在劳动过程中的对立统一关系,并且会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本质上是人与人的关系;其三,全面分析社会与自然的矛盾,科学认识自然力和社会生产力的关系,论证社会与自然的矛盾与人类社会制度的不合理的关联性,揭示矛盾产生的原因;其四,辩证论述人、自然、社会三者的关系,指出人、自然、社会三者具有共生性,统一于世界的存在,而实现人、自然、社会三者和谐共生的基本途径在于变革社会制度,实现共产主义。此外,文章简要论述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具有整体性、实践性和主体性的基本特征。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理论上,不但实现了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旧自然观的超越,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生态危机的内在根源,还奠定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基础。在实践上,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不仅为全球性生态危机的解决提供解决方案,而且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实践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