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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成为制约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成为我国最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然而,由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多样性,我国囿于技术、人员等各方面的限制不能彻底解决我国的环境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环保非营利组织参与环境治理,并通过合作治理实现环境效益的最大化已经成为解决环境问题的必然选择。同时,随着我国公民社会的发展,环保非营利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在环境教育、环境治理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环保非营利组织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体现出在环境治理中无与伦比的优势。但是,综观目前国内研究可以发现,学者多是在合作治理、环境治理的合作机制等概念层次上进行研究。对政府如何实现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实现环境的有效治理的研究较少,大多是或是对政府、企业、公民社会等单个主体进行的研究,或是在传统的管理体制上探讨多元主体的合作。目前,理论界尚无学者在环境治理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进行深入研究。因此,加强对环境治理中两者合作的研究,是解决当前环境问题的必然途径。本文以“环境治理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研究”为题,在以往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失灵理论、资源依赖理论、治理理论,指出环境治理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的基础,分析政府和环保非营利组织合作的不同模式,并着重做了两个方面的研究。一方面,通过对不同合作模式的分析,指出制约两者合作的因素:合作环境不能为合作提供支持、政府设立的准入和管理制度不完善阻碍合作达成、环保非营利组织自身建设不成熟使合作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围绕合作环境、政府、环保非营利组织三个方面提出了在环境方面促进两者合作的一些对策建议:构建环境治理中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合作的法律环境;创造支持两者合作的政府管理体制;加强环保非营利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合作能力。通过各方面的努力,确保良好的环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