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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和基本规则不够完善、市场体系发育够不健全,以及非政府部门的严重缺乏。政府职能具有“转轨性”和“过渡性”的特征。同时,中国具有世界上唯一的五级行政架构,这些原因决定了政府事权划分错综复杂,弊端甚多。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职能和市场功能界定不明确。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越位”和“缺位”的现象频繁出现,严重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二是我国各级政府之间事权划分清晰,过于笼统,缺乏稳定性和法律保障。由于各级政府间事权划分不合理,致使基层政府财政日益紧张,从而挫伤了地方政府积极性,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政权的稳定。因此,本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政府间事权的划分进行研究,并提出一些对策,以期对我国事权的合理划分提供一点帮助。本文第一章主要阐述了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理论基础,本章的主要内容为:一是从各级政府提供不同公共产品的角度,分析了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必要性;二是对市场和政府职能做出了简单的概括,并阐述了两者之间的关系;三是在公共财政理论下,讨论了居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情况;四是对我国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原则进行了阐述。本文第二章主要主要概括了我国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现状与原因,本章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分析了目前我国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即“越位”和“缺位”的问题;二是阐述了现阶段我国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现状,对我国各级政府间事权划分不清晰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本文第三章主要是对国外发达经济国家事权的划分进行分析,并予以借鉴。本章主要选择了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日本五国不同的财权与事权关系模式,即分散、集中、适度分权模式进行阐述和分析,从而得出一系列对我国有益的启示。本文第四章主要是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改革我国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对策及建议。本章主要内容为:一是通过理顺市场和政府的关系,重新界定政府的职能范围;二是通过理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重新界定政府间事权划分和支出范围;三是通过过优化政府财政级次来促进财权和事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合理划分,从而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四是通过修正宪法和制定新法,完善我国政府间事权的划分的法律体系,保持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稳定,并为事权划分和执行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