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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抚恤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下的一项重要制度。优待抚恤的对象,是为国家和人民作出贡献或牺牲的特殊社会群体,对军人军属等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是国家和社会对其牺牲与贡献的补偿和奖励。建国以来,我国的军人军属优待抚恤立法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至今已经形成了具有较为完备的标准、层次和项目的优抚制度。但是,我国的军人军属优抚政策也仍然存在一些制度性的缺陷,拥军优属工作在现实中也面临诸多矛盾和困难。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且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在我国发展的新起点、新征程、新阶段下,构建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目标相契合的优待抚恤工作新格局,才能真正实现增进民生福祉的发展目的。对我国军人军属优抚的制度立法进行研究,探索建立完善的优待抚恤体系,对于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权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我国的军人军属优待抚恤制度的立法为研究对象,运用历史研究、文献研究和比较分析的方法,通过对优待抚恤的基本理论、我国军人军属优抚制度的发展演变和立法现状、发达国家的优抚立法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完善我国军人军属优抚制度的对策和建议。本文除引言外,正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优待抚恤基础理论的研究和界定。本部分从优待抚恤的基本概念出发,界定优抚制度的基本内涵和制度外延,明确了优抚的对象范围与保障内容,为进一步的制度论述奠定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对我国军人军属优抚制度发展历程的回顾和总结。本部分回溯我国优抚制度自革命战争时期萌芽,到建国之初正式建立,至改革开放以后进一步完善的历史沿革,总结出该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具有法制化、国家化、货币化和广泛化的趋势,为今后的制度建设指明方向。第三部分,对我国军人军属优抚制度立法现状的梳理和评析。本部分对于我国军人军属优抚制度在体系结构,以及抚恤和优待两项制度的现行立法内容进行详细介绍,立足于中央立法,结合重庆市的具体实施办法,归纳出现行制度在立法体系、保障水平、精神优待和监督机制四方面存在制度性缺陷。第四部分,对域外军人军属优抚制度立法情况的比较和分析。本部分选取了美国和俄罗斯两国,分别从其优抚法律体系、机构设置和特色制度内容三方面进行重点分析,揭示美俄优抚立法在立法理念、立法体系、具体制度规定上对我国军人军属优抚制度法制化建设的启示。第五部分,对我国军人军属优抚制度立法完善的对策和建议。本部分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结合优抚机构改革和《退役军人保障法》立法的背景,分别从制度理念的改变、制度体系的优化和制度内容的完善三个层面分别提出具体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