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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致力于探索原乡特征在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发中如何转化为旅游产品,具备旅游功能,并使其组合形成原乡形象、增强旅游吸引力,从而以旅游的经济效益促进原乡的保护。基于旅游视角,我们认为,旅游地的原乡特征涵盖了景、人、服务等要素,因而不完全相同于其他意义中的“原乡”。从旅游视角来看,原乡特征的保护和利用是基于完整的旅游功能的实现,通过旅游核心吸引物及旅游服务共同形成原乡旅游形象,是旅游带动的“原乡”,而不是简单的“原地封存”或者“修旧如旧”。简单的建设行为并不能将原有旅游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要实现“风景”向“旅游地”的转化需要科学系统的开发行为。 在大量分析国内外关于乡村旅游乡村性,乡村旅游景观营造,乡村文化生态、乡村吸引力等研究的基础上,综合已有研究成果,本文确定符合原乡开发的六大评判指标,分别为能耗的绿色性、旅游设施的协调性、景观的乡村性、原乡的艺术性、居民的意向性、文化的真实性。并分别细分评判细则,建立原乡开发的评价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运用模糊数学按上述评价指标体系针对龙潭村原乡旅游开发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以供原乡开发中如何保护和利用原乡特征作进一步思考。最后构建一套传统村落“原乡”特征的保护及利用的指导框架,从而透视“原乡开发”的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