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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中国传统道德中一项最重要的规范,也是中华民族最古老的美德之一。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履行行政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应该坚持诚信,以信取民。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我国政府诚信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因此探讨政府诚信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从三个方面全面地探讨了政府诚信及其建设问题,即政府诚信的理论分析、政府诚信缺失的现状剖析、政府诚信的构建。希望本文能对当前政府诚信的建设产生一些积极的影响。政府诚信是指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事务中应遵守的诚实信用的原则和规范构成的道德体系。古今中外的学者对政府诚信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当前政府诚信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政府诚信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行政法治的内在要求;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首要前提;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动力;是积极应对全球化和多极化的迫切需要。然而现实社会中政府在处理公共事务时却出现不和谐的因素。政府诚信缺失以及行政腐败现象严重损害了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和地位,不利于维护政府合法性基础,不利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了治理政府诚信缺失,我们应探究政府诚信缺失的深层次原因。传统文化思想的内在缺陷是政府诚信缺失的社会文化背景,建国后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上的失误是其加剧的历史原因,而加速转型期制度的缺失则是其制度性根源。构建政府诚信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应当确立明确的目标与科学的原则。同时政府诚信建设又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造成了诚信一旦缺失再恢复起来就很困难。当前,加强政府诚信建设,首先是道德重塑,强化政府及其公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其次要加强制度建设,深化行政制度建设,健全法律制度,完善监督制度;最后要加强运行机制建设,建立日常管理机制、社会道德评价机制、政府信用考评机制和政府失信惩戒机制。此外,还要积极借鉴西方国家成功的经验,加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诚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