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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基于权力的滥用而产生的,它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政权的生死存亡。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权力的滥用和公职人员的腐败问题已经成为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从近年来权力腐败案件高发不下的发案根源来看,把反腐败的工作重心转移到预防上来,是治理权力腐败的必由之路和必然选择。从体制、机制、制度上遏止腐败问题的发生是我们党和国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逐步总结出的防治权力腐败的新思路。然而,当前我国预防权力腐败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尚未形成一个行之有效的预防权力腐败体系。例如腐败越防越多,新时期权力腐败案件呈现出更多新的特征,防治权力腐败的有效对策还没有成龙配套等,这些都需要予以充分关注并开展深入的研究。 本文在中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实证分析法,通过对哈尔滨市纪检监察机关近几年查处的腐败案件进行分析,归纳出权力腐败的共性特征和哈尔滨市权力腐败的特殊性,并从组织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工作得失等方面对哈尔滨市近年来预防权力腐败工作现状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论证,结合公共管理学理论,从人性因素、制度因素、社会因素和哈尔滨特有因素角度深入分析了哈尔滨市权力腐败产生的原因,从而为下一步提出预防权力腐败的对策奠定了现实基础。最后,笔者针对以上问题,在充分借鉴香港和其他国家预防权力腐败制度建设情况的基础上,从经济体制、制度层面、教育机制、监督体制、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设性建议,系统地提出了哈尔滨市预防腐败相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