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反垄断法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之一,在各国的法律体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各国保护竞争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石。有着“经济宪法”的美誉。2008年8月1日起,我国的《反垄断法》正式施行。该法的立法目的在于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反垄断法的出台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要想达到反垄断法的法律效果,离不开反垄断执法机构。我国目前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格局可以总结为“二元多头式”,即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为主导,以电信、金融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为辅助的设置模式。此种设置模式看似严谨,然而,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实际的执法实践过程中却暴露出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如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性质界定不清、职权范围模糊。反垄断执法部门内部框架不成熟、执法过程中反垄断执法机构与相关国家机关的职权发生冲突。反垄断执法人员的相关专业素质不高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了反垄断法的实施很难达到预期的法律效果。徒法不足以自行,《反垄断法》虽然具有规范和调控市场经济的巨大作用,但它本身并不能创造一个公正、自由的市场竞争环境,要发挥出这部法律的重要作用还需要依赖于独立、权威、专业、高效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建立与运作。没有这样的执法机构,反垄断法不过是一纸空文。因此,反垄断执法机构能否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设置,实属关系到《反垄断法》能否成功实施乃至其前途命运的核心环节,故很有深入研究的必要。此外,目前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由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三部门共同负责反垄断执法的格局。此多元化的执法格局虽暂时填补了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缺失,但存在着诸多弊端,很不利于《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和其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因而函需今后设置一个科学的、一元的反垄断专门执法机构,以从根本上克服其种种弊端,摆脱目前《反垄断法》执法不力的困境,促使该法成功实现其被赋予的重大立法使命。由是观之,本选题又有着迫切的现实性。本文通过对我国目前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的基本情况的分析和研究,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对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问题的一些建议。本文除引言外共分四个部分,概括如下:首先,论文的第一部分主要从理论上分析了反垄断的含义并介绍了我国反垄断法的制定以及历史意义。接下来介绍了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相关概念以及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特征、作用。其次,在论文的第二部分中,主要介绍了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目前的设置情况,在介绍了我国目前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目前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存在的主要问题。论文的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关于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情况。并在总结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分析了国外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情况对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的启示。最后,论文的第四部分主要在分析总结前三部分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问题的具体建议。